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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其仁:不废除农村建设用地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啥都改不成

2014-11-03 23:25:32

智友:对于土地政策方面,我一直觉得路径依赖政策上一层一层累计下来始终挥之不去。老师提到改而不革的问题,历史上一些遗留的东西能不能通过改革去掉,这个革的问题有没有什么期待或者就不要多想了?

周其仁:只改不革,有些要废除的要废除,人民公社废除了,这是当年人大通过的。

智友:老师在书中介绍过,土地国有问题本来合法性只是通过一张人大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城市土地国有。

周其仁:这是两个问题,只改不革,革决心要大。由于比较难,要非到不革的问题上来,什么都要废除是不行的。我的看法1998年土地管理法那条要废除,农村建设用地不得用于非农建设,这条不废除啥都改不成。

智友:什么都不规定,法不禁止。

周其仁:所谓革除就是去掉,不出现。不说,肯定没关系,不能说非法,不过这种词要非常谨慎。城市土地国有,仔细读,宪法这句用今天的含义来解读是指城区土地国有。宪法还有一句话,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城市郊区和农村的土地除非有法律规定属于农民集体所有,郊区对应城区。

这些年来把城市的城区边界模糊了,为什么模糊呢?就是因为县改市,把整个县变成市。最早城关镇才能改成市,后来遇到行政成本问题,这个县有一万平方公里,其中五万平方公里城关镇发达起来应该叫市。密度够了,产值达到多少,每平方公里住5000人以上,开始立市都这么立的,要分设,县还在。后来发现搞两个四大班子,市也有四大班子,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县还有,行政负担就卡住了。后来在浙江做了实验,整县改成市,城区概念在国土规划当中是有的,叫建成区、待建区、已建区,是有一条边界的。


但是这些年由于有大量农民进城,现在考虑把这个概念从宪法中解释,宪法含这个意思,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准确的讲城市的城区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也可以讨论城区土地怎么变成国家所有,这是另外一个问题,很多城市居民对此也有看法。北京很多胡同拿出叶剑英市长当时签的地契,这是一个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但是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把人大常委讨论的记录找出来,当时不同的委员怎么就这个问题发表意见,怎么最后形成城市土地就是国有。

第一个问题,法律有这条,现在行动只能受它约束,对它不满意的话,第一重新解释,第二修订,或者某些条款废除,无非这几个解决办法。但是法在没改或者没清楚阐释之前,美国有很多宪法条例不同人有不同决定,最后高院决定这个是什么意思。我们这套东西将来需要慢慢完备起来,城区土地是国有,这是我个人之见。是不是解释,人大高院出司法解释,出宪法解释,根据实际社会发生的问题来谈界定,这都是很有意思的过程。

智友:我觉得这种改革,在习主席下面有一定的改革基础动力在,过了几年之后,机不可失,现在高度有点不够。

周其仁:现在能干点什么就干点什么,不是由现在的预测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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