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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楚军:村庄及其意志

2014-10-26 21:45:43

    我国城镇化过程中对村庄的认识大致经过了3个阶段,一是以中心城区的建设和扩张为主的阶段,村庄被看成即将被城市所覆盖的一个个无足轻重的点,农村居民享受城镇化好处的途径只能是离乡进城,实际结果却是农民进了城但落不了户,安不了家,成为夹生饭,村庄则陷入迟缓发展甚至衰败的局面;二是城乡统筹阶段,村庄被看成是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的据点,或者被看成是城市结构和功能的一个低版本的复制,不重视村庄特性和村庄居民生活方式的特性以及多样化的发展需求。最突出的现象是农村出现大量没有配套基础设施的新型农村社区,农民还没有脱农就上了楼,生活费用陡然上涨,既不利于耕作,也找不到非农就业的机会,还无法做到安居,最终成为地方政府的负担。三是目前的新型城镇化阶段。由于城镇化被看成是同时发生在中心城区、镇和村庄的一个过程,村庄的重要性开始凸显,城乡规划的理念和方法也将随之改变,对村庄的认识方法不能再用以往望远镜的焦距把村庄看成一个个不可再分的原子点,而是要换成显微镜的焦距深入到庄的内部观察其结构、功能和机理。在这样的背景下,参考社会学对乡村研究的方法和经验将有助于城镇化的健康发展和城乡规划学科的自身建设。
    社会学对村庄定义是:在农村地域的一定区域内,基于地缘关系和血缘关系,采取农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有着共同的文化价值观念,受传统习俗和乡规民约规制,成员彼此熟悉的共同体。对村庄社会属性的把握可以从村庄与城镇的对比中获得更为清晰的认识,如果说城市社区的社会属性有陌生人社会、基于业缘、法理社会、非自治型社会、成员权不含直接经济利益等特征,那么村庄的社会属性的特点则是熟人社会、基于地缘血缘、礼俗社会、自治型社会、成员权含直接经济利益等。
    在现代化的大背景下,村庄面临着剧烈的变迁。首先,随着现代国家政权建设带来的国家权力向乡村的的渗透(管制、资源获取和公共服务提供),中国近代乡村的治理方式从晚清时代的国家弱渗透+乡村强自治,转变为人民公社时期的国家强渗透+乡村无自治,改革开放以后,逐步演变成国家选择性渗透+乡村弱自治的格局;其次,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比较劣势,导致农村地区的资源相对贬值和人口流出,带来村庄的规模萎缩、数量减少、乡村治理水准的降低、农民相对贫困等现象,第三,随着城市生活方式借助交通和媒介传播的对乡村的渗透,农民面临着一系列的矛盾冲突,如落后收入水平与较高生活质量预期的矛盾、分散式居住状态与公共服务供给的规模效益之间的矛盾、进城欲望与适应城市市场化竞争能力的矛盾;等等
    因此,新型城镇化阶段对村庄发展和规划的理念必须发生大的改变,既要考虑村庄的空间物理特征也要考虑村庄的社会和属性,既要考虑规划意义下的空间关系协调也要考虑社会文化意义下的各方利益均衡、文化价值适应和村庄共同体的整体性特征。由于村庄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属性,也由于村庄的发展绝对不是推到重建的过程,推动村庄建设发展的方式,也只能是村庄主导的、渐进式的、参与式的、政府推动力与村庄国有资源相结合式的。非如此,无法体现新型城镇化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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