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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楚军:市场经济下的国企责任观

2013-10-22 09:57:57

  中国建设报记者 肖冰钰 北京(楼盘)报道

  “强调企业社会责任的真正目的,是为现代企业树立一个更高的门槛,以此引导公众消费及公众观念。而评价房企的社会责任,既要回归其行业特征,又要权衡其公众属性。”

  10月14日,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公众意见调查部主任冯楚军接受《中国建设报·中国住房》记者专访时还强调,我们强调房地产企业社会责任的真正意义,是通过媒体、社会力量、法制建设等多重手段建立更加法制化的市场经济,使房地产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的优秀表现能够引领良好的社会氛围及舆论空间,从而淘汰市场经济体制下缺乏责任担当的企业。

  坚守本职与底线

  “房地产企业要履行社会责任,首先最重要的是要对消费者负责。不仅要向消费者提供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居住产品和配套服务,还要遵守房地产行业内的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另外,还要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慈善活动,对社会负责。”冯楚军认为,重视社会责任的企业,将产生良好的品牌效应,帮助企业更好地实现长远可持续发展。

  在众多的房地产企业中,国企的社会责任表现更引人关注。

  近几年,许多国企大举进军房地产业,不断攻城略地,所向披靡。仅2009年上半年全国主要城市成交总价排行前10名的高价地块中,60%由有国资背景的企业获得。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范围必须与其他企业在法律义务上区别开来。”冯楚军认为,国企热衷涉足房地产,是出于资产保值增值还是地方政府利益在作祟,背后自有难以言说的缘由。但是,国企如此高价拿地,大举进入房地产业,必然会对市场经济公平性、对社会和公众舆论产生较严重的不良影响。

  国企拿“地王”一度被推向公众舆论的风口浪尖。房地产行业内国企所肩负的社会责任应指向何方也一度成为业内以及公众最为关注的社会问题之一。

  就在今年的9月1日,南京(楼盘)市委市政府发文提出国资退出一般商品房领域。随后南京市政府首次公布了110家退出一般商品房领域的房地产企业名单。18家市属全资及控股企业中,关闭清算6家、股权转让3家、业务转型9家。

  “许多国企早年拿地成本较低,但是其出售的房源价格并不比其它房源低,从这个角度而言,国企并没有尽到其应有的社会责任。”冯楚军说。

  珍惜品牌价值

  “无论房地产国企是进入还是退出,都必须遵守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尽管争论纷繁复杂,但是有一个问题很简单,那就是国有企业低效率经营方式以及国有垄断土地的方式造就了房地产企业的非正常竞争格局,正是此格局才导致房地产行业出现了严重的畸形。”

  研究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多年的冯楚军一贯认为,在市场经济下,国企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力军,应该发挥其应有的社会价值和社会责任。在此问题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也应当有所作为。

  冯楚军向记者直言道,“国企,尤其是垄断性央企,在建立社会保障制度、解决城市居民住房困难等方面应承担起更多的责任。国家应通过立法,用一部分国有资本收益来履行国企的社会责任。比如,国有房地产企业主要从事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经营以收支平衡为原则,从事商品房建设所获税后利润等。”

  冯楚军还认为,房企的社会责任不仅仅是给慈善事业捐款、捐物,那是企业中的企业人的道德层面的事情。企业的社会责任是多方面的,从企业产品生产、运营管理等理念都可以体现出来。

  例如,房地产企业公民应该通过保障和实现购房者的利益来实现自身的长远发展。作为市场经济体系中的一个环节,房地产企业必须珍惜自身的信誉度和品牌价值,不能为了眼前短期利益就损害购房者的切身利益和诉求,甚至不惜代价破坏自然资源和生态平衡,应以购房者的最大满意为企业追求的目标,切实地按照企业公民的要求着眼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一个忽略长期利益的企业必然会为了短期利益而不择手段,进行竭泽而渔式发展。”冯楚军认为,房企尤其是国企投身于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对于推动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但同时也应看到这是一项长期而且艰巨的任务,当前国内绝大多数房地产企业要想建设高标准的社会责任体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来源:中国建设报·中国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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