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意智库咨询中心
首页关于我们研究领域研究团队专家观点研究成果新闻动态数政时代联系我们
首页 >> 专家观点 >> 宋洪远: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对策

宋洪远: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对策

2012-03-04 10:48:44 | 宋洪远

走有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必须解决如何在数以亿计的超小规模农户经营的基础上建设现代农业问题。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为发展现代农业“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并对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要“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由此,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站到了一个新起点上,需要进一步创新思路,采取有力措施建设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本研究报告探讨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基本思路和政策措施。
(一)基本思路
发展目标 按照“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要求,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基本原则 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必须选择与国情相适应的发展模式,必须形成多元化的服务体系,必须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必须加强政府的引导和扶持。
一是合理界定农业社会化服务中政府与市场的分工协作关系。在强化公益性服务的同时,创新公共服务的提供方式,放宽准入领域、降低准入条件,从严退出、促进竞争、鼓励创新,通过财政、税收等手段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业社会化服务。
二是准确把握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行业和区域特点。发展社会化服务,应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在那些工业化、城镇化程度较高,都市农业、外向型农业特征明显、即将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地区,应当扶持和鼓励赢利性服务组织发展。在一些特色农业和产业化经营发展较快的地区和行业中,要积极引导和扶持提供社会化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在欠发达地区、粮食主产区等大宗农产品主产区,公共财政支持的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应当承担起提供农业服务的基础作用。
三是始终坚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的多元化。按照推进多元化、社会化的发展方向,积极支持和引导多种服务主体的发育,充分发挥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的服务功能,形成公益性、赢利性和非赢利性组织分层发展的新格局。
总体思路 当前,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呈现出多元化发展趋势。但是,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仍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应围绕着“创新管理体制、完善激励机制、提高人员素质、加强基础建设、改善政策环境”,牢牢把握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三个“抓手”。
一是改革重构公益性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目前我国公益性服务供给缺乏保障,不能适应发展现代农业的需要。因此,对于基层公益性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必须立足实际、创新思路、区别对待,适当通过财政、税收等手段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到公益性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中来,将各种符合条件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纳入到公益性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来。
二是加快发展赢利性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实践证明,赢利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对市场反应较快,导向性强,作用直接,覆盖面较广,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对于赢利性农业服务体系的发展,要抓紧研究制定并尽快出台指导意见,促进其规范发展,并适当给予财政金融支持。
三是大力扶持非赢利性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由于相关法律建设滞后,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是自我组建、自我发展,缺少社会经济组织为其担保,贷款难问题普遍存在,发展后劲乏力,服务功能也大打折扣。对于非赢利性农业服务组织,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缓解其财务困难。
(二)主要措施
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应正确处理改革与发展的关系。在改革方面,对于公益性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主要是进行体制机制改革,激发活力;对于赢利性和非赢利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主要是降低进入门槛,加强监督管理。在发展方面,对于政府而言,一方面,各级财政要逐步加大对公共农业服务的财政投入。另一方面,政府应从政策扶持、投入保障、法制建设等方面为赢利性和非赢利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和村级站点。加强能力建设,明确各级政府在支持公共农技推广发展方面的职责,统筹安排各项资金,积极吸纳社会资本,建立农技推广经费保障机制。同时,中央应设立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工作,形成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为主体,以有机食品及农业投入品认证为补充的认证体系和工作格局。
创新管理体制,按照强化公益性、放活赢利性、引导非赢利性的原则,加快完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农技推广新模式,实行以国家农技推广机构为主导,农科教、产学研、科工贸相结合,培育多元化农技推广主体,提高为农服务水平。鼓励其他经济主体依法进入农业技术服务行业和领域,参与基层赢利性推广服务实体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开设各类庄稼医院、水产医院、畜禽医院等服务机构,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服务能力建设。
支持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龙头企业等发展,为其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积极探索建立以农机股份合作公司、农机合作社等专业服务组织为龙头,农机大户为主体,农机户为基础,农机中介组织为纽带的农机中介服务体系,以服务为手段,集示范、推广、服务为一体的新型多元化农机服务机制。鼓励农机服务组织积极开展新型农机推介、配件供应、机具维修、废旧农机回收、技术咨询和指导等系列农机服务。
健全农资销售服务体系,鼓励农资流通企业开展配送、加工、采购、技术及农机具租赁等多样化服务,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服务。建立有效的农资价格调控机制,保护广大农业生产者的利益。建立和健全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管机制,确保农民用上质量优良的各类农业生产资料。
建立农产品市场营销网络,培育多层次、多类型的市场营销主体,构建集约化、系统化、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产品营销平台。充分发挥政府服务功能,使更多的优势农产品走出去。要大力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断提高农产品营销的组织化程度,培植农产品贩销经纪人队伍,全面提高农产品的市场营销能力。
加强服务条件设施建设。增加条件设施建设方面的经费,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和村级站点的办公场所建设,改善基层公共服务机构的条件和工作手段。充分利用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等活动场所,及前几年撤乡并镇留下的办公场所和农村合并中小学留下的空置校舍,提高服务效率。
加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农村人才的引进和开发利用机制,改善人才的开发利用环境,通过完善激励措施吸引更多的人才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发展。要面向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的需求,把鼓励企业家的成长、培育鼓励企业家创新创业的环境和服务平台,作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课题主持人:宋洪远,课题组成员:张红奎、方华、吴仲斌)
来源:农民日报

©北京公意智库咨询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 京ICP备18030999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904613